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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業競爭的本質:注意力爭奪 - 創業絲路 - Cupoy

最近有本新書叫《注意力商人》,英文版的,目前還沒有中文版,作者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法學院教授吳修銘。書中說,爭奪注意力是一切商業活動最底層的邏輯,只有理解了商家是怎麼爭奪注意力的,你才能抓住現代商業競爭的...

最近有本新書叫《注意力商人》,英文版的,目前還沒有中文版,作者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法學院教授吳修銘。書中說,爭奪注意力是一切商業活動最底層的邏輯,只有理解了商家是怎麼爭奪注意力的,你才能抓住現代商業競爭的本質。「得到」的訂閱專欄《精英日課》和「每天聽本書」欄目都解讀了這本書,下面給你說一說。 這本書主要講了三件事兒:第一,媚俗是爭奪注意力的起點,媒體打一出生就很媚俗;第二,為了掌控注意力,媒體、廣告主和觀眾陷入三方博弈;第三,互聯網興起之後,注意力爭奪戰升級,我們進入了最壞的時代。 先說第一件事。作者認為,注意力爭奪的起點是媚俗,而媒體打一出生就帶著這種媚俗。書中介紹了一個人叫本傑明‧戴,當時的報紙都賣6美分,他創辦的《紐約太陽報》卻只賣1美分,因為他根本就沒打算賺讀者的錢,他要靠低價把發行量做上去,然後靠廣告賺錢。要知道,當時還沒有廣告的概念,報紙上的廣告和新聞是沒有明顯區分的,但是他先用免費培養市場,主動在報紙上免費發商家的廣告,等這些商家嘗到甜頭了,再去找他們要錢。結果非常成功,1年之內就成了紐約市最大的報紙。 先吸引注意力,再把注意力轉賣給商家,有點像我們現在所熟悉的互聯網思維中的流量思維。從這個角度看,本傑明‧戴可以說是互聯網思維的祖師爺了。書裡說,人的注意力有兩個特點:一,你任何時候都在花費注意力,不用在這裡就用在那裡,這對商家來說是巨大的機會;但還有第二點,就是人的大腦還非常善於忽略信息,越常見越容易忽略。也就是說如果你僅僅拿信息轟炸讀者,那是無效的。 那麼,為了吸引大眾的注意力,媒體、廣告主和觀眾的博弈就開始了。先是廣告商完全主導電視和觀眾。當時人們把看電視當做宗教儀式一般的存在,觀眾的注意力就像綿羊一樣被廣告商宰割。比如有一個完全被駱駝牌香菸主導的新聞「駱駝新聞」,就規定不能出現其他品牌香菸,更不能出現禁菸的標誌。再往後發展,媒體漸漸掌握了主動權。比如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和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之間的博弈:CBS推出獨立的好新聞,獲得很高的收視率,NBC就推出電視劇,每集收視率達到70%。緊接著CBS又接招推出脫口秀,獲得收視率巔峰82.6%,這兩個紀錄至今都是無人能破。電視節目越來越厲害,電視台的議價權就越來越大。 但是後來,觀眾覺醒了,先是受不了大量廣告的觀眾開始反擊,遙控器就應運而生,後來又有觀眾發現了知識問答真人秀比賽作假,選手的答案是提前背下來的,就更加憤怒了。所以,廣告不得不越來越精彩,各種專業電視台也開始百花齊放,比如MTV、迪士尼和福克斯新聞台等等。 最後,就是互聯網時代了。作者說,互聯網興起之後,注意力爭奪戰升級,我們進入了最壞的時代。 我們發現,學傳統媒體、中心化的新聞不賺錢;發揚互聯網特點、去中心化的博客不賺錢,聊天室吸引人可是不賺錢,低俗內容更吸引人可還是不賺錢。原先的時候,注意力商人從來不在乎掙錢的姿勢,可是在互聯網上,他們就算跪下,都掙不到錢。 但是我們看到,依然有掙錢的公司。比如Google的首頁只有一個搜索框,沒有任何廣告。在很多時候搜索結果裡也沒廣告。只有當某個廣告正好和你的搜索關鍵詞相匹配,Google才會顯示它。只有當你點擊了這條廣告,Google才會向商家收錢。這種做廣告的方法不但作風正派,而且效率奇高。在Google之後,Facebook也掙到了錢,Facebook允許各個品牌付費進駐,每個品牌有自己的Facebook主頁。網民會給喜歡的品牌點贊,這樣一來,品牌馬上就能識別出他們的忠誠用戶,然後愉快地對這些用戶投放廣告。 於是,縱觀全書注意力商人的歷史,有一個規律非常明顯:技術進步推動文化變革。每次出現新的技術,注意力商人就要探索新的開採注意力的手段。對報紙和電視,注意力商人都是很快就找到了盈利的方法;而對互聯網,注意力商人探索了很多年。這大概是因為所謂「互聯網」其實是個多種不同技術的綜合體,得等到各項技術都成熟了,才能讓男女老少都把注意力花在網上。 以上就是各個時代下商人的注意力爭奪,希望對你認識商業的本質能有所幫助。 能用聽的為什麼還要閱讀>>>點此播放 文章來源:得到